国家规定的面膜标准QB/T2872-2007
2020-08-19 22:35:39
国家规定的面膜标准QB/T2872-2007 是由中国轻工业联合提出
QB/T 2872-2017 面膜
本标准于2017-10-1代替QB/T 2872-2007 面膜
本标准规定了面膜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涂或敷于人体皮肤表面,经一段时间后揭离、擦洗或保留,起到集中护理或清洁作用的面膜产品。
泡沫面膜及经发酵工艺制成的纤维类贴膜不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