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加强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签使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化妆品标签,是指产品包装容器、包装盒、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以及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上附有的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
2020-09-21 旭林精细化工 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