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妆品“一号多用”首罚来了,事关药企贴牌

    日前,中国食品药品网发布消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召开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消息甫一发出,便引发行业震动,余波还未散去,相关处罚便来了。昨日(6月28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化妆品企业因“一号多用”而被罚的典型案例。据披露,广州品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品硬生物)在其生产的“韩鹭氨基酸洗发水”包装容器上标注了“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字样,属

    2023-07-01 www.gzxulin.com 87

  • 严查“一号多用”化妆品 “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严查“一号多用”化妆品 “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日前(6月21日),中国食品药品网发布一则要闻,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召开会议,将部署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会议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作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具体而言,将重点检查“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

    2023-07-01 www.gzxulin.com 177

  • 干细胞产品可逆龄抗衰?国家药监局:“干细胞化妆品”是个伪概念

    针对近年来热炒的“干细胞化妆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9月13日发文澄清,“干细胞化妆品”其实是个伪概念。据介绍,干细胞,俗称“万用细胞”,是一类具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多潜能细胞,在一定诱导条件下可以增殖并分化为其他类型的细胞。在植物的茎端和根尖的分生组织中,存在一群特殊的细胞,这些细胞是植物根、茎、叶、花生长的源泉,因此常被称为“植物干细胞”。“植物干细胞”本质上是一类植物细胞,只能分化为其他类型的植

    2021-09-17 www.gzxulin.com 175

  • “食品级”美妆产品?不存在

    “食品级”美妆产品?不存在 监管部门:宣称化妆品是“食品级”诱导消费者购买涉嫌违规 近些年来,坊间出现了“食品级”化妆品的说法,商家宣称这类化妆品原料都是“无添加”“纯天然”的,更安全有效。然而,北京青年报记者7月12日通过对比多款号称“食品成分”“可食用”的化妆品配料表发现,这些号称“食品级”的化妆品、护肤品很大程度上只是商业营销噱头。 事件 “可食用”的口红疑似致孩子嘴角红肿 日前,有读者向北

    2021-07-14 旭林精细化工 140

  • 儿童化妆品乱象调查:商家缺乏经营资质 部分产品掺杂违禁原料

    ● 在网络上大肆售卖的所谓儿童化妆品的商家,实际注册商标却多为游戏器具和玩具类,并没有化妆品经营资质● 一些明面上打着儿童化妆品旗号的商家,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甚至在产品内掺杂违禁原料成分● 对身体尚在发育阶段的儿童来说,这些不合格的化妆品潜藏着过敏、皮炎以及长期使用带来的性早熟等危害受“颜值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个人外表形象的塑造,美妆行业发展迅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仅大人,如今很多

    2021-06-03 旭林精细化工 128

  • 中国经济网:2021年5月化妆品、医美大事记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 2021年5月,医美、化妆品行业有很多“大事”发生——化妆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大麻仁果、大麻叶提取物等大麻相关原料禁止使用,化妆品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业绩亮眼,上市公司医美板块年内涨幅近六成......中国经济网对5月份发生在化妆品、医美领域的相关政策、行业数据等进行梳理,回眸过去一个月来,化妆品、医美行业发生了哪些大事。 【化妆品行业相关政策】

    2021-06-02 旭林精细化工 137

  • 好评第一、专柜正品?这些“大牌”化妆品可能都是假的!

    江苏高邮一位消费者精心挑选网购了一款知名品牌口红送给女朋友做生日礼物,结果却被质疑缺乏爱的诚意。一怒之下,消费者向警方报案,警方抽丝剥茧辗转多个省市,最终破获案值超亿元大案。那么假化妆品从哪里来,消费者为什么精心挑选反而选中假货? 假货拥有9000多个好评 前不久,江苏高邮的消费者小徐网购了一款知名品牌口红,准备作为生日礼物送给自己的女朋友。 消费者 小徐:当时我就在网上搜迪奥,最后选的是一家叫

    2021-05-17 旭林精细化工 145

  • 2021化妆品新规解读,化妆品备案流程迎来新挑战

    近期国家药监局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二、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

    2021-04-23 旭林精细化工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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